界面新聞記者 | 張倩楠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司法現代化發展的規律我總結為六個字——科學、民主、文明。從刑事訴訟法的產生到三次大修背后,這個科學、民主和文明的規律是不可抗拒的,辯護職能的加強是大勢所趨。”日前,京都律師事務所三十周年慶典上,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向界面新聞在內的與會媒體表示。
40余年來,我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與國家經濟社會和民主法治建設同步發展。刑事訴訟法制定于1979年,全國人大于1996年和2012年對刑事訴訟法作了兩次比較全面的修改,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又對刑事訴訟法作了部分修改。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了偉大的歷史轉折,全會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重大意義,開始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新時期,刑事訴訟法的起草工作被提上日程。
1979年刑事訴訟法“誕生”,作為新中國第一部刑事訴訟法典,其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建設走上了正規化的軌道。樊崇義表示,這部法律規定的一些基本原則和制度對依法懲治犯罪、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至今仍在司法實踐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不斷深入,刑事犯罪也呈現出新的特點。“1996年刑訴法的修改,把無罪推定的內涵寫到了刑訴法。當時爭議得非常強烈,很多人主張既不講無罪推定,又不講有罪推定,要說實事求是。經過反復的爭論,雖然沒有把‘無罪推論’四個字寫到刑訴法上,但提出了基本內涵。” 樊崇義說。
1996年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共110條,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共225條。 在基本原則中增加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增加規定經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對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并將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的時間由審判階段提前到偵查階段。
“2012年,尊重和保障人權進法典;2018年,認罪認罰和從寬制度寫入法典。回憶這個過程,基本規律是往前發展的,是一個科學、民主、文明的規律,任何情況下,司法工作特別是刑事訴訟不能一家說了算,不能一個人說了算,律師辯護的參加,反映出一個國家的民主、文明發展水平。” 樊崇義說。
“法治進程快速發展的趨勢不可逆轉。”京都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田文昌向界面新聞等媒體表示,中國社會與現代法治國家處于相同的歷史層面,文化與法律的趨同性會推動法治化的進程,所以中國社會一旦進入法治的軌道,必然會在歷史車輪對推動下一路向前,不可逆轉。
“法治化進程不可逆轉,這是大勢所趨,但是歷史的發展過程當中,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碰撞,往往會起到非常重大或者特殊的作用。所以在這個發展過程當中,法律人的努力會直接影響到中國法治化進程的發展速度。” 田文昌說。
田文昌認為,法律人為之努力的主要任務是引導,并且促進社會公眾更新理念,掙脫人治理念的無形桎梏,認同并養成法治理念的思維方式,只有當人們從對法治概念的認同上升到對法治理念的認同,才能真正實現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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