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據中國人民銀行陜西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長安銀行被罰400萬元。

同時,胡某平(時任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絡金融部總經理)因對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人民幣8萬元;荊某瑩(時任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因對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人民幣8萬元。

7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榆林監管分局官網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因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而受到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兩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罰1萬元。

據媒體此前報道,長安銀行近年曾多次被罰。

2024年12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陜西省分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長安銀行因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被處54萬元罰款。

2021年長安銀行也曾被罰款444萬元。

2021年4月14日,人民銀行西安分行披露,因違反支付結算、反洗錢、貨幣金銀、國庫、征信管理規定,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被施以八宗行政處罰決定,罰款金額合計達444萬元。

其中,長安銀行被給予警告,并被罰款420.8萬元。包括長安銀行會計結算部總經理、信息科技部總經理以及部分分支機構負責人等在內的7名相關責任人則被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罰金合計23.2萬元。

據每日經濟新聞,從2020年7月份至2021年4月,銀保監會網站陸續披露了20張與長安銀行相關的罰單,合計罰金351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長安銀行是由陜西境內寶雞市商業銀行、咸陽市商業銀行、渭南城市信用社、漢中城市信用社和榆林城市信用社五家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新設合并方式成立的省級法人商業銀行,2009年7月31日開業,總行位于陜西省西安市,注冊資本為75.77億元。

2024年,長安銀行實現營收94.61億元,同比下降3.26%,凈利潤為23.15億元,同比下降5.29%。截至2024年末,長安銀行資產總額為5117.52億元,同比增長7.44%;資產質量方面,長安銀行不良貸款率為1.83%,撥備覆蓋率為168.36%,資本充足率為12.91%。